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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完善制度,推动陕西有色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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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检监察室|2017/9/14 0:00:00|作者:管理员|人气:6670

近年来,在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和陕西有色集团公司党委的大力支持下,集团公司纪委以理顺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水平,明确职能定位为抓手,不断创新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系和制度基础,壮大和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陕西有色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1.“促作为”,完善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陕西有色集团权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意见》要求权属企业设立党委的应设立纪委,原则上要内设监察机构,可以与纪委合署办公。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人员编制方面,要求纪检监察人员编制总数应该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专职党群工作人员编制总数的15%比例核定。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各企业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由集团公司纪委研究提出初步意向性人选,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由集团公司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考察,最后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免。各企业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正职的提名、任免、奖惩、交流和调动,应事先听取集团公司纪委的意见。职责方面,要求下级企业纪委和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2次向集团公司纪委和监察机构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问题等,确保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强身骨”,调整机构。按照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的原则,集团公司纪委通过对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工作职能定位等方面进行认真调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陕西有色集团纪委(监察室)组织机构建设的方案》。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同意后,决定撤销集团公司监察室,成立监察部,监察部与纪委合署办公;纪委下设综合室、纪律审查室(督查室);人员编制增至7人。内设机构的调整,使职能设置更合理、职责更清晰,执纪监督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3.“配精兵”,优化队伍。集团公司纪委以“真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敢于担当”作为配备纪检监察干部标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目前有色系统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84人,其中平均年龄42岁,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75%,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互动交流、检查指导、编发资料等多种途径,强化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