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第八调研组对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调研。省委文明办主任鲍贻勇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副书记郭仕龙作工作汇报,介绍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及主要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相关建议。
据介绍,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委对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鲍贻勇对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鲍贻勇强调,持续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党委要以上率下,带头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学好用好《条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条例》规定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宣传工作实起来强起来。三是健全机构,配强队伍。要重视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干部。四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要结合企业特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加强《条例》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省委文明办综合处处长张君,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群部室负责人、西安地区权属企业党委宣传部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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