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锌业铜矿公司电锌厂职工陈国富,继荣获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共同评选的2015年度7-8月份“见义勇为陕西好人”后,又喜获陕西省国资委系统“四德”(个人品德)先进人物荣誉称号。在3月2日陕西省国资委系统党建暨纪检监察工作会上,陈国富受到大会表彰。
陈国富,男,1971年2月出生,陕西汉中宁强县燕子砭镇毛坝子村人。 2013年10月19日,陈国富因冒着生命危险,勇救两个落水孩子,却躲开记者采访,婉拒家长酬谢的先进事迹,被汉中锌业公司、陕西有色集团公司和陕西省国资委层层推荐后,相继获得“见义勇为陕西好人”、省国资委系统“四德”先进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