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材料集团30万吨/年铝镁合金一期、二期项目和35万吨/年预焙阳极项目,于2018年9月26日完成了(废水、废气)环保验收网上备案,10月31日取得了(噪声、固废)环保行政验收批复,至此公司三个主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全面完成,落实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个主体项目在开工建设期间委托环境监理单位进行了现场施工监督,及时提出、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部分环保措施、工程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改进,同时对各生产厂区和生活区进行了生态恢复,经过几年的抚育、补植,园区已成为了一个园林型的生产建设单位。
2014年12月公司启动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严格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对建设规模及布局、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与主体工程配套的辅助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多次邀请专家对项目环境污染治理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对榆林地区土壤氟含量、秃尾河流域水质、煤矿矿井水水质、电厂烟气氟化物排放情况等进行了调研。随后新材料集团对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逐项安排部署,积极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中的要求,于2018年10月31日全面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未来,新材料集团将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紧密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和环境保护发展趋势,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